前段時間出了一個國產MCU設計6.6kW充電樁,交錯PFC+LLC,踩坑續(xù)系列文章,有想了解的朋友可以查看第一篇文章系列文章。
上一篇文章我們介紹了車機通信的第四步:充電參數(shù)配置階段,今天我們來介紹第五步充充電階段,充電階段也可以叫能量傳輸階段。充電握手階段完成后,充電機和車輛進入充電參數(shù)配置階段。充電參數(shù)配置階段完成后,充電機和車輛進入充電階段。
充電階段
在能量傳輸階段,車輛控制器向充電樁實時發(fā)送車輛接口充電需求參數(shù),充電樁調整充電電流下降時:△I≤20 A,最長在 1 s 內將充電電流調整到與需求值相一致;當△I>20 A,最長在 Idimin s(dlmin 為電流調整速率至少 20 A/s)時間內將充電電流調整到與需求值相一致。充電樁根據(jù)車輛接口充電需求參數(shù)實時調整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此外,車輛控制器和充電樁還相互發(fā)送各自的狀態(tài)信息。在能量傳輸階段,車端應能檢測 PE 針斷線。
在能量傳輸階段,充電機和電動汽車均可發(fā)起暫停。暫停開始時,充電機應確認充電電流降至 5A及以下時再斷開接觸器 C1和 C2,并投入泄放回路將前端電壓降至 60V DC 以下,且電子鎖保持可靠鎖止。在暫停過程中,電動汽車應保持 C5 和 C6 為閉合狀態(tài)并且應對檢測點2 的電壓進行持續(xù)檢測,當暫停過程中充電機檢測到 C5 和 C6 斷開時,則開始周期性發(fā)送“充電機中止充電報文”且不允許再進入能量傳輸階段。暫停結束且雙方充電準備就緒時,充電機應將內部輸出電壓調整到車輛接口當前電壓減去1V~10 V DC再閉合 C1和 C2,使直流供電回路導通,此時雙方重新進入能量傳輸階段。電動汽車或充電機自發(fā)送暫停請求到暫?;謴偷臅r間不應超過 10 min。
充電階段報文交互
在整個充電階段,車輛實時向充電機發(fā)送車輛充電需求,充電機根據(jù)車輛充電需求調整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保證充電過程正常進行。在充電過程中,充電機和車輛發(fā)送各自的充電狀態(tài)。除此之外,車輛可向充電機發(fā)送動力蓄電池具體狀態(tài)信息及電壓、溫度等信息。BMV、BMT、BSP 為可選報文,充電機不對其進行報文超時判定,也可依據(jù)傳輸協(xié)議功能拒絕接收。車輛根據(jù)充電過程是否正常、電池狀態(tài)是否達到自身設定的充電結束條件或者是否接收充電機中止充電報文來判斷是否結束充電:充電機根據(jù)是否接收停止充電指令、充電過程是否正常、是否達到預先設定的充電參數(shù)值,或者是否接收車輛中止充電報文來判斷是否結束充電。
電池充電需求BCL報文:雙方充電準備就緒后,車輛開始按照 50 ms 的時間間隔周期發(fā)送 BCL 報文,充電機根據(jù)充電需求調整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確保充電過程正常進行。如果充電機在充電階段 1 s 內沒有接收該報文,即為超時錯誤,充電機應發(fā)送錯誤報文。
在恒壓充電模式下,充電機的輸出電壓應滿足電壓需求值,輸出電流不應超過電流需求值;在恒流充電模式下,充電機的輸出電流應滿足電流需求值,輸出電壓不應超過電壓需求值。在恒流充電模式下,BCL 報文中的充電電壓需求應不大于 CML 中的充電機的最高充電電壓,否則充電機應將其自身的最大充電電壓值作為限壓值。當 BCL 報文中的充電電流需求大于 CML 報文中的充電機最大充電電流時,充電機按其最大輸出能力輸出;當 BCL 報文中的充電電流需求值在充電機的最大輸出能力范圍內,充電機按請求電流輸出;當 BCL 報文中的充電電流需求小于充電機的最小充電電流時,充電機應按最小輸出能力輸出:當 BCL 報文中的充電電壓需求小于充電機的最小充電電壓時,充電機應發(fā)送 CST 報文停止充電。充電期間,充電需求電流應是車輛的實際需求,不應受到充電機輸出能力變化影響。
電池充電總狀態(tài)BCS報文:充電過程中車輛按照 250 s 的時間間隔周期發(fā)送車輛接口當前充電電壓充電電流等充電狀態(tài)。如果充電機在充電過程中超過 5 s 沒有接收該報文,即為超時錯誤,充電機應發(fā)送錯誤報文。由于該報文參數(shù)組長度超出8 字節(jié),應使用傳輸協(xié)議功能傳輸。
充電機充電狀態(tài)CCS報文:充電過程中充電機按照 50 ms 的時間間隔周期發(fā)送充電機當前的充電電流、電壓值等信息。如果車輛在充電過程中超過 1 s 沒有接收該報文,即為超時錯誤,車輛應發(fā)送錯誤報文。
車輛狀態(tài)信息BSM報文:充電階段車輛按照 250 ms 的時間間隔周期發(fā)送動力蓄電池狀態(tài)信息。為了保證兼容性,在充電機沒有接收 BSM 報文之前,不應以 BSM 報文超時為由中止充電;如果充電機接收 BSM報文后,在后續(xù)充電過程中超過 5 s 未接收 BSM 報文,即為超時錯誤,充電機應發(fā)送錯誤報文中止充電,且不應在未重新插拔槍的情況下重新握手。車輛可通過發(fā)送SPN3096=0 的 BSM 報文請求暫停。
車輛或充電機自發(fā)送暫停請求到暫?;謴偷臅r間不應超過 10 min,且充電機恢復充電時的沖擊電流應滿足 GB/T 18487.1一2023 中 10.7.2的要求15GB/T27930-2023當充電機接收 BSM 報文中 SPN3090~SPN3095 均為 00(電池狀態(tài)正常),且 SPN3096 為 00(禁止充電)時,充電機根據(jù)實際情況暫停輸出;當接收 BSM 報文中SPN3090~SPN3095 均為 00(電池狀態(tài)正常),且 SPN3096 為 01(允許充電)時,充電機恢復充電;當充電機接收 BSM 報文中 SPN3090~SPN3095 中至少一項為異常狀態(tài)或接收 BST 報文時充電機應發(fā)送 CST 報文停止充電;當車輛檢測到電池狀態(tài)異常時,應發(fā)送 BST 報文,結束充電。
車輛終止充電BST報文:車輛主動中止充電或接收 CST 報文后,按照 10 ms 的時間間隔周期發(fā)送 BST 報文,報文內容應與中止原因一致。通信開始后(車輛接收 CHM 報文后)的各個階段,車輛都可發(fā)送 BST 報文主動中止充電。車輛出現(xiàn)必須中止充電的異?;蚬收蠒r,應發(fā)送 BST 報文。
充電機終止CST報文:充電機主動中止充電或接收 BST 報文后,按照 10 s 的時間間隔周期發(fā)送 CST 報文,報文內容應與中止原因一致。通信開始后(充電機發(fā)送 CHM 報文后)的各個階段,充電機都可發(fā)送CST 報文主動中止充電。充電機出現(xiàn)必須中上充電的異?;蚬收蠒r,應發(fā)送 CST 報文。
總結:以上就是充電階段,也是能量傳輸階段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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